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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号全宗:农林渔业局(原农业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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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档单位职责、沿革及主要负责人 宝安县农业局是县政府管理农业、渔业、畜牧及乡镇农业企业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工作的方针,负责管理全县农业工作的各项奖金和物资,负责农村综合体制改革的协调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渔政监工作,负责水利及“三防”工作,负责造林绿化工作等。 1951年3月,县政府设立农林科。1957年7月,改科为局。1964年林果部门分出,改设农业局。1968年2月,农林水战线革委会成立。1972年9月,恢复农林局。1974年4月林业分出,设立农业局。1986年5月,撤销农业局,由县农业委员会农业科行使农业局的职能。1991年,县农委改为县农林水利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农业股、果树股、经营股、三防股、水产股、乡企股、渔监股、财务室等。 历任主要负责人:唐百川(1951年)、张玮(1957年7月--1959年)、顾志明(1960年11月--1964年3月)、张立风(1963年春--?)、张禄传(1976年10月--?)、曾少球 (1981年11月--1984年2月)、薛恩贤(1984年2月--5月)、陈伟斌(1984年5月--1986年2月)、王民(1987年9月--1990年7月)、黎伯良(1989年12月--1990年9月)、陈淦波(1991年6月--1992年12月)。 二、全宗状况及内容简介 全宗内存有1970至1992年档案520卷,其中永久保存的196卷,长期保存的324卷,排架长度10.4米,按年度--问题分类法排列。编有全引目录6本。 档案主要内容有: 宝安县农业工作计划、总结,党员、干部花名册,关于编制、机构人员任免的通知,历年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分析表及统计表,农村区、乡企业统计表、农村经济统计表,各镇水产年报表、土地承包情况调查表,农村股份制材料,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计划、批复、纪要,关于支农资金、化肥、经营情况的审计报告及决定,关于农业生产,水产生产、农村经营管理的请示、批复、决定,专业户情况及新经济联合体情况有关材料,有关农资分配的材料,有关征地办砖厂、石厂的批复,农业工作有关合同,历年台风位置标示图,防汛工作计划,支援穷队投资情况有关材料等。其中较有特色的有:1974--1983年龙卷风及暴雨受灾情况报告。 农业部、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等单位关于农资管理的通知,关于农村股份制、财务合同管理等农业经济工作的规定、通知,关于粮食购销、农药、柴油、化肥、种子管理的通知、规定、会议纪要,关于林业、畜牧工作的通知,关于水产、渔监工作的通知、规定,关于水利工作、防汛工作、水文工作的通知、函、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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