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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宝安大事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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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24日,县委批准全县公私合营合作化,全县进入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本月至2月,全县进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组成生产合作社30个,社员715人;生产合作组31个,组员119人。据统计,全县私营工商业1346户,纳入改造的1152户。至年底,各市镇的私营工商业、手工业基本实行了公私合营和合作化,工商界人士在政治上、生活上得到妥善安排。
2月
1日零时,县内49个乡、2个镇划分边防管理区,实施边防区管理,沿深圳河纵深3至5公里划为边防禁区。
本月,县委改隶中共惠阳地委领导,直到1958年12月。
3月
21日,第二届团员代表大会在深圳召开。大会审议了团委书记张立风所作的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团县委委员20人,张立风当选为书记。
5月
14日,为了进一步做好港澳同胞的团结争取工作,县委要求干部群众认识放宽入境限制的实际意义和目的,禁止向华侨、港澳同胞以及其他方面非法购买进口私货,并决定成立港澳同胞接待站。
20日,县委针对过去重视农业主粮,忽略副业经济,生产单一经营的片面观点作出指示:组织强有力的党员、团员、干部加强领导工作,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各种人才进行多种经营,以副养副,重视资金积累,实行包工定额管理,总结经验,发展副业生产。
本月,《宝安农民报》创刊,主编陈仁。1959年1月改名为《宝安报》,不久又改为《宝安日报》,至1962年初停刊。
6月
6日至10日,中共宝安县第一次党代会在深圳镇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21人,候补代表78人,代表全县1928名党员。会议由县委书记黄干作工作总结报告,副书记朱德全作今后工作打算报告;会议讨论和通过了《宝安县1956─1962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草案)》;决定开展以农业合作化为中心的农业生产运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宝安县第一届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选举王志等27人为县委委员,县委设第一书记(王志),书记4人、常委10人、委员27人、候补委员3人。至此,全县有119个基层组织,1928名党员。其中正式党员1289人、候补党员639人。
本月,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肃清反革命运动,至1958年12月结束。
本月,县委组织全县驻军、机关干部及社会人士4865人支援农村抗旱,全县建蓄水湖、山塘4011个,修建陂圳等水利工程2369处,开渠、清理河道64华里,取水莳田39281亩,把旱灾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7月
月初,县委对全县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0月初全面结束。做法是将全县1674个私营工商户组成公私合营商店45个,合作商店97个,合作组42个,另有小商贩425户,625人在十月底全部安排工作。
9月
13日,县委根据省、地委精神作出迅速发展副业生产的决定,在各区、乡、社开展副业竞赛,从经济上巩固农业社。
26日至29日,县委召开三级扩大干部会,制定农业社扩、并、转为高级社计划,再次掀起办社高潮。至年底,全县组建高级社212个,入社40098户,占农户93.3%;初级社5个654户,占农户的1.5%;蚝业高级社6个1663户,占蚝户的100%;渔业社8个1832户,占渔业户的88.8%。
10月
15日,县委发出合并大乡通知,全县由73个乡缩并为31个乡,原区镇名称不变。
11月
27日,县委根据惠阳地委会议精神,对全县干部实行分部分级管理。全县划分为党群、文教、工交、财贸、农林、政法、统战7个系统,制定了分部管理后的制度和手续及分部管理干部的主要任务。
本月,县委抽调9名专职干部成立县清案小组,负责清理全县历次政治运动中所处理的案件。全县解放以来到1956年6月止,共处理涉及案件的党员378人。根据清案范围,重点确定复议对象30人,结果维持原处分不变24人,恢复党籍的10人,其余经复议后证实过去确实处理错了改为免于党纪处分。
同月,集雨面积64平方公里、总库容490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9万亩的铁岗水库动工建设。
12月
7日,中共广州军区公安军党委指示,成立中共深圳边防检查站党委,按业务分工,下设三个党支部。
27日至30日,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到会代表93人、列席代表7人。大会审查了工联会主席邹容关于工联会的工作报告,改选了宝安县工联会领导机构,推选张宝为宝安县工会主席。
28日,县委组织首次群众文艺汇演,历时三天。参加汇演有各区、乡、民间艺人和业余艺术能手125人。
本年,县委继续执行“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发展新党员819人,新建支部34个,基本做到乡乡有党支部。至年底,全县共有党员2740人;同时结合整社运动进行整党工作,对全县农村71个党支部都进行了整顿。
是年,全县建立基层团委9个,团支部339个,有团员62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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