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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宝安大事纪

1月 4日,县委、县政府特邀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顾问、中国生态经济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石山同志前来指导工作。石山同志在县镇干部会上作了《宝安县推行农业现代化与制定、实施农业综合发展规划的战略意义》的重要报告,对宝安农业现代化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积极指导意义。 6日,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粤发1988年20号)文件精神,保证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保持党政机关廉洁,突出抓好反贪污、反受贿斗争,县委决定:建立由县纪委、检察、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交流有关情况,互相移送案件,协调查处重大疑难案件,向县委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联席会议由苏品宗、何植洪、钟勒召集。 10日,为使县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干部管理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县委、县政府制订出台了《宝安县国营企业干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包括“总则”、“企业干部的任免”、“企业干部的流动”、“附则”共四章三十条。 21日,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清理整顿按摩桑拿行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停止我县桑拿行业的决定,对清理整顿按摩桑拿行业的时间要求、停业后桑拿场所及其行业人员的处置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2月 15日,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出《关于一九八八年镇级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评定结果的通报》。评定等级达一等奖的有松岗镇等14个单位,达二等奖的有龙岗镇等4个单位。 22日,为贯彻省、市有关加强政务工作公开,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党政机关廉洁,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的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我县政务工作公开性的通知》,对政务工作公开性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具体措施都作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3月 6日至13日,根据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在市委指导和帮助下,本县开展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考评工作。 9日,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综合改革试行方案》,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和工资总额包干前提下的结构工资制三个相互配套的管理体制。 15日,县委、县政府组织人员对全县“三穷”(穷山区、穷村、穷户)地区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扶贫方案,采取扶贫措施,促进“三穷”地区经济发展。 30日,为了加强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改革开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宝安科技事业的发展,县委、县政府制订出台了《宝安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试行办法》,《办法》共分13个条款。 4月 3日,县委、县政府在葵涌镇召开径心水库工程施工承包落实会。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廖运桃主持,县委书记李容根作重要讲话。会议对工程的项目、规模、造价、完成时间、资金来源及质量要求等都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14日,为加强对中共宝安组织史编纂工作的领导,县委决定成立中共宝安县组织史料编纂领导小组,组长彭晋行,副组长黄日光。 27日,县委召开县直机关、镇和企业负责人会议,就北京发生动乱问题部署工作,号召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学好26日人民日报社论《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5月 6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政府省长办公会议和全省计划生育会议精神,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确保上级下达宝安人口计划指标的完成,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管理若干问题决定的通知》,决定包括如下6个方面内容:①层层建立人口包干责任制;②现行的生育政策不变;③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的领导;④迅速筹建“纯女户”福利基金会;⑤对县、镇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发放岗位补贴;⑥健全县计生委员会。 同日,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干部路线,为干部健康成长、开拓创新提供良好环境,推进宝安经济建设和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制订出台了《宝安县实行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的暂行规定》,并于本日起正式实施。 8日,根据民主考评中群众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县委研究制订了《民主考评县委领导班子的整改措施》。 20日,县委召开部、委、办、局领导人会议,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在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的正确决策,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县委书记李容根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会后县五套班子成员分头出发,深入各学校、农村和企业单位,宣传中央正确决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 21日凌晨,针对1989年3号强台风袭击宝安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县委书记李容根,县长廖运桃带领县委、县府干部50多人分赴各重灾区组织发动干部群众抢险救灾,恢复生产。 6月 5日,针对全县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为改变穷村和穷户的落后面貌,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扶持穷村、穷户发展经济的决定》,制定了四条具体措施,扶持穷村穷户发展经济:①建立扶贫专项基金;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实行税赋减免;③实行优先低息贷款;④加速对贫困地区投资环境的建设。 6日,县委召开县机关、镇和企业负责人会议,对首都平息反革命暴乱之后本县的各项工作作了部署,统一了思想认识,强调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16日,县委印发《关于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同志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重要讲话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对组织学习的方法、时间安排和开展学习的要求都作了具体部署。 18日,为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县委批转县委党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培训、轮训党员干部的实施意见》。 27日,县委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公报的通知》,提出了三点要求:①各级党委领导成员,各单位领导要带头学好公报;②各级党组织要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讨论全会公报,提高认识;③坚决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切实抓好当前“四件大事”。 同日,县委开展评选“党员十先锋”活动,评选出张伟基、余天送、肖宪富、林金娣、梁仁春、陈创太、陈松喜、黄立胜、潘强恩、潘冠良为党员十先锋。 8月 4日,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葵涌镇委镇政府在堵截反革命暴乱分子中作出的重大贡献。 7日,《深圳特区报》头版头条报道了宝安实行办事“十公开”消息。为推动廉政建设,宝安县党政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自1988年以来制定了办事十公开等一系列廉政措施,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 9月 11日,为迅速改变宝安部分地区经济落后的状况,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扶贫工作计划的决定,对扶贫工作提出了总的要求。 12日,布吉镇南岭村党支部书记、村长张伟基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劳模会议。 25日,为有效地防止腐败,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持廉洁,搞好廉政建设,县委制订出台了《宝安县廉政制度建设方案》。《方案》包括廉政制度建设的“任务目的”、“近期规划”、“主要内容”、“措施和方法要求”等四个方面内容。 26日,县委在观澜镇召开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全县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 27日,县委在新安镇西乡戏院召开全县反贪污受贿、反投机倒把处理大会。 10月 28日,县委在新安镇西乡戏院召开贯彻“两院一部通报”兑现政策大会。 11月 11日,县委印发《关于组织学习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公报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中要注意解决好如下三个方面问题:①抓住重点,着重学习、理解这次全会的重要意义;②紧密结合实际;③各级领导要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并在实际工作中带头贯彻、落实全会的精神。 15日,县委根据《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精神,制订了《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意见》包括评议目的、评议内容、基本方法,加强领导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16日,县委转发粤发(1989)6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省委、政府批转省纪委《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建私房和住房装修情况实行公开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精神。 12月 6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做好1989年度镇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总评工作的通知》,规定了总评的时间、方法和步骤等问题。 7日,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县委批转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19日,为了处理党政干部建私房、多占住房、超标准装修住房的问题,贯彻落实省粤发(1989)6号文、17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深发(1989)20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根据宝安实际,研究制订了《关于党政干部建私房,多占住房,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意见》包括如下6个方面内容:①对党政干部建私房问题的处理;②对超住房面积的处理;③对多占住房的处理;④对超标准装修住房的处理;⑤严禁党政、企业单位擅自购买商品房;⑥有关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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